何景明
何景明(1483-1521年),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明代信阳州人。自幼刻苦好学,8岁能作诗文,有“神童”之称。15岁中了举人,19岁中了进士,授中书舍人,以后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后积劳成疾,告病归里,病故,时年39岁。
何景明为官清廉,作为皇帝的钦差大臣,出使滇南归来,不取地方官吏贡献一金一物。就任陕西还里时,《明史》也明确记载:“官囊不满三十金。”这在“一年清知府,十万雪花银”的封建社会的官场中,真是难能可贵。看到宦官刘瑾擅权、贪赃枉法,就不畏权势与其作针锋相对的斗争,他上书给吏部尚书,劝其秉政毋挠,语极激烈。然而刘瑾得知后趁机打击报复,革职上告诸官,何景明虽因病返乡,也被罢官。当文坛盟友李梦阳受迫害关江西牢狱时,人们都不敢替他说话,惟何景明冒险上书吏部求救。为了国家的富强,他上书皇帝献治国安民之策,正德九年,朝中乾清宫火灾,何景明发现了一严重问题,在《应诏陈言治安疏》里,敢于揭露皇帝四个错误:义子不当蓄;边军不当留;番僧不当宠;宦官不当任。在进职吏部员外郎时,大宦官钱宁拿一古画想请何景明题字,何景明说“毋污人手”,放了一年多不给题字,退还了。他热爱自已的家乡――信阳,在短暂的一生中,写了380首歌颂家乡的山水诗,反映了他对故乡的眷恋之情。《明史》记载:“景明志操耿介,尚节义,鄙荣利,与(李)梦阳并有国士风。
何景明谦恭好学,从不以才凌人,19岁中进士后,在京与李梦阳合力倡导改革文风,以“文必秦汉,诗必盛唐”相号召,反对台阁体,天下文士翕然从风,遂成为明代文坛“前七子”(其他6人:李梦阳、徐桢卿、边贡、康海、王九思、王廷相)、“四大家”(其他三人:李梦阳、徐桢卿、边贡)的首领,并成为“后七子”的开山人物。传世著作有《大复集》38卷,《雍大记》30卷,《大复集》二卷,《何景明诗集》26卷及《何子杂言》、《学约》等十多种。在明代诗歌集的《明诗别裁》中就选了何氏的48首,为全集之冠。400多年来《大复集》翻刻版本,就有20多种。河南巡抚蔡汝楠曾为他在汝南天中山下立祠并亲撰碑文。开封禹王台五贤立祠即专为何景明、李白、杜甫、高适、李梦阳而立。何景明著作多收入《四库全书》,而《四库全书》又被翻译成许多外国文字,因而,何景明在国外也有一定的影响。
何景明墓位于信阳市西北3公里的金牛山管理区飨堂村,这里面向贤首山,背依连绵的山岭,傍依涓涓的浉河,山青水秀,景色宜人。墓前原有何大复先生祠(即何家飨堂),大门墙上书有“世科”二字,后堂供奉何氏历代祖宗。祠外道左有神道碑,墓在祠后,墓前设有明代万历二十五年(1597年)青石透雕牌坊,横额书“天赐灵原”四字。墓前御祭有神道石刻仪仗,计有文吏、武士、狮子、马、猪、羊各一对。祠与飨堂,早年毁于战火。碑与牌坊等在十年浩劫中被列为“四旧”,遭到砸毁。现在墓地仅留圆形墓冢,高2米、周长约15米。冢上及周围有松柏、翠竹及石雕残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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